大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 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综治办、市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 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大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15 日 1 2 附件: 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标准范围 本标准对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 区(村)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标准、运行机制和 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1.GB/T 31000—20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 规范。 2.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3.发改投资[2014]2674 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 准。 三、术语和定义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 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合社会治安, 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3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发 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综 治中心。其中,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 (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 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 群众利益诉求,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 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以综合治理业务需求 为导向,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 系统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集成、交 换、共享等方式,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 全可靠的信息系统。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 为目的,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络, 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并集成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围 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业务,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 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 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 部门、跨行业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 业务应用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高清视频网络系统。 5.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由公安部门负 4 责,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 镇),社区(村)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和传输网络, 将各有关部门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全面连通接入,并与 中央综治办的交换共享分平台有效对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 共区域视频图像资源联网共享。 四、综治中心基本功能 1.综治及平安建设枢纽。承上启下、协调各方、整合 资源,合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实现 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 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 2.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 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实战功能,将各类 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人 民群众利益诉求,对辖区内群众的求助、投诉、报警,实行 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提供“一站式”服务。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着眼维护公共安全, 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各级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和传输 网络,将各有关部门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全面连通接入, 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资源联网共享,实现对辖 区重点部位、重点目标、交通要道、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 5 指挥处置。 4.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平台。推动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 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 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5.综治信息化实战应用平台。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 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系统和大数据中心,实时 掌握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开展对 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向本地区党委、政府 及综治委提出政策措施和考评督办建议。 6.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 社会公益岗等方式,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 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引导社会组织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7.负责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 的其他事项。 五、综治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一)市、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机构设置及 人员组成 综治中心为同级综治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 6 主任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下 设科技信息部、指导协调部、分析研判部、考核督查部。 1.科技信息部。配备 3 人(事业编制),其中设部长 1 人;综治信息化建设 2 人。负责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 网、公共视频监控共享系统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2.指导协调部。配备 4 人,其中设部长 1 人(事业编 制);网格化管理 2 人(事业编制);矛盾纠纷调处 1 人 (事业编制);平安志愿者服务管理 1 人。主要负责指导 下级综治中心开展网格化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开展矛盾 化解等工作,配合领导指挥调度处置突发事件。 3.分析研判部。配备 4 人,其中设部长 1 人(事业编 制);治安形势分析研判 1 人(事业编制),公共视频日 常监控 2 人(协勤)。主要负责调研辖区综治工作和平安 建设情况,分析研判辖区治安形势,掌握辖区日常视频监控 情况等。 4.考核督查部。配备 3 人,其中设部长 1 人(事业 编制);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 2 人(事业编制)。 主要负责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对影响社会稳定等突出问 题的地区、单位开展督查督办等工作。 5.协作部门。公安、维稳、防范、司法行政、民政、 人社、信访、法院、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妇联和安监、人大法工委、教育、共青团、铁路等单位各可 7 派人进驻,主要负责协调所属部门获取第一手业务数据;对 综治中心人员进行专业化辅助;协调所属部门共同开展综治 工作。 (二)街道(乡镇)级综治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综治中心为同级综治办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 主任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按街道、乡镇同级副职配 备),编配事业编制 3 人,协勤 3 人。公安、维稳、防范、 司法行政、民政、人社、信访、法庭、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妇联和安监、共青团、铁路护路等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人 进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 (三)社区(村)级综治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综治中心主任由党总支书记兼任,“两委”干部、驻社区 (村)民警、网格管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治安联防 队员等作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也可支持社会组织从事有关 工作。 (四)各级综治中心辅助力量配备。按照相关法律政 策规定,可以聘用事业编制人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 办法聘用社工、支持社会组织或志愿者从事有关工作。 六、综治中心选址、外观及场地设施 (一)综治中心选址 1.符合规划布局,充分考虑人口分布、治安状况、地 理环境等因素,选择辐射能力强、交通便利、方便群众。 8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利用现有的综治办用房、政务 服务中心、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通过资源 整合的方式建设。 3.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单独建设。 (二)综治中心外观 1.外观颜色统一为体现“平安”的主色调。 2.统一名称为“XXX 综治中心”。 3.统一标牌、标志,要求规格、字体、材质统一规范。 (三)综治中心场地设施 1.市级综治中心内部按照“两区五室”的格局,设置 场地,配备相关设施。 1.1 设置办公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公设施齐全配 套。 1.2 设置前台受理区。主要用于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 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 1.3 设置指挥调度室。主要用于日常监控和应急处置时 的指挥调度,配备电子屏幕,操纵台,摄像头等监控设备。 1.4 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用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实施矛盾纠纷化解。 1.5 设置网格管理办公室。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 息系统的管理使用。 1.6 设置大数据室。主要用于为综治中心工作提供服务 9 器、数据库等信息支持。 1.7 设置视联网工作室。主要用于召开视频会议、分析 研判会议等,也可与能够实现视频功能的会议室共享。 2.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 内部按照“两区五 室”的格局,设置场地,配备相关设施。 2.1 设置办公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公设施齐全配 套。 2.2 设置前台受理区。主要用于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 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 2.3 设置指挥调度室。主要用于日常监控和应急处置时 的指挥调度,配备电子屏幕,操纵台,摄像头等监控设备。 2.4 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用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实施矛盾纠纷化解,配备矛盾纠纷在线调解系统。 2.5 设置网格管理办公室。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使用,配备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屏幕,操 纵台等设备。 2.6 设置视联网工作室。主要用于召开视频会议、分析 研判会议等,可与能够实现视频功能的会议室共享。配备综 治视联网相关设备。 2.7 设置社会服务工作室。主要用于设置社会服务公益 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参与 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志愿服务。 10 3.社区(村)级综治中心内部按照“一区五室”的格 局,设置场地,配备相关设施。 3.1 设置前台受理区。主要用于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 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 3.2 设置指挥调度室(村级为视频监控室)。主要负责 日常监控和应急处置时的指挥调度,配备电子屏幕,操纵台, 摄像头等监控设备。 3.3 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用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实施矛盾纠纷化解,配备矛盾纠纷在线调解系统。 3.4 设置网格管理办公室。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使用,配备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屏幕,操 纵台等设备。 3.5 设置视联网工作室。主要用于召开视频会议、分析 研判会议等,可与能够实现视频功能的会议室共享。配备综 治视联网相关设备。 3.6 设置社会服务工作室。主要用于设置社会服务公益 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参与 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志愿服务。 4.各级综治中心办公设施。 工作区场地面积及办公 桌椅、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应结合实 际,按有关要求标准和工作需要配备,做到齐全配套。 七、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 11 (一)综治信息系统 1.纵向贯通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 社区(村)级综治中心及网络,横向对接综治委成员单位, 并能够实现与省综治中心有效联通。 2.市、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下行采用至少 100M 网络专线与下级综治中心对接;街道(乡镇)级综治 中心下行采用至少 10M 网络专线与社区(村)对接;社区 (村)级综治中心至少配备 10M 网络。 3.能够对各类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实现与 地理信息技术的同步统合,做到人、地、事、物、情、组织 等要素实时数据全、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4.数据采集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 标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按照 9+X 的形式对业务模块进 行必要拓展。 (二)综治视联网 1.综治视联网纵向贯通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 (乡镇)、社区(村)级综治中心,横向对接综治委成员单 位,并能够实现与省综治中心有效联通。 2.市、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下行采用至少 100M 网络专线与下级综治中心对接;街道(乡镇)级综治 中心下行采用至少 10M 网络专线与社区(村)对接;社区 (村)级综治中心至少配备 10M 网络。 12 3.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级设置视联 网,视频会议系统要具有 1080P 高清传输功能。 4.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级大屏幕显 示系统分别按照不小于 300 英寸、不小于 150 英寸、不小 于 55 英寸的标准配置。 (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1.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 (乡镇)、社区(村)级公共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和传输网络, 并与中央综治办交换共享平台有效对接。 2 . 符 合 国 家 ( 行 业 ) 的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和 GB/T 31000—2015 标准,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根据 互联互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应当与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 联网安全、有效对接。 3.对同一层级以及必要情况下的部分下一层级视频信 息进行存储、处理、应用、分发。视频信息存储时限应达到 1 个月,其中重点区域与重要部位的视频信息存储期限应达 到 3 个月。 4.对各方面视频图像资源进行整合,各部门联网共享 的视频信息根据不同等级、性质选择前置机方式交换、单向 流入(出)方式或设立交换共享与分发平台。 13 5.为本级提供可视化图像资源与应用服务支撑,根据 各部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使用需求设置相应权限,灵活划 分图像资源和应用功能,向不同部门提供相应的视频图像资 源以及基础服务。 6.原则上上一级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不汇集存储下 一级视频信息,但能够根据既定的应急或监督机制调用下一 级视频信息,并具备适当的临时存储能力。 7.能够扩展物联网、视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 术高端应用。深度应用视联网技术,实现业务应用可视化、 扁平化。 8.重点公共区域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 视频监控覆盖率、完好率、联网率实现全覆盖。 9.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 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拓展性。 (四)大数据运用 1.在市级综治中心建设大数据平台,形成具有超强计 算能力、超大存储容量的计算资源池与存储资源池,为综治 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信息技术支撑。 2.能够满足为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 区(村)、网格,以及综治委成员单位用户提供分级授权访 问和信息存储服务。 14 3.数据存储期限根据重要性分为 3 个月、1 年和永久。 4.各级综治中心建立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信息网 络用房和通信机房等设施。 5.大数据中心要配备专人管理,保证综治信息系统全 天候安全稳定运行。 (五)通信系统 1.各级综治中心通信系统健全完备,办公电话应具有 语音存储功能。 2.各级综治中心应设置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并有专 人值守。 3.市、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应设置保密专线 和卫星电话。 4.为每名网格员配备 1 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并能 够与综治信息系统有效对接。 八、综治中心运行模式 1.综治中心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同级综治 委(办)的直接指导下有序开展工作。 2.市级综治中心依托“两区五室”,按照“综治中心+综 治信息系统+N”的模式开展工作。 3.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依托“两区五室”,按 照“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系统+N”的模式开展工作。 4.街道(乡镇)级综治中心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综治 15 办人员全部进入“一区五室”,整合辖区资源力量开展工作。 5.将(社区)村级综治站升级为综治中心,依托“一 区五室”,整合辖区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发挥“兜底”功能。 九、综治中心经费保障 (一)市级综治中心经费保障 1.办公经费。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列支拨付,用于 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开展。 2.工作经费。按照当地综治工作经费 30%的标准单独 列支拨付。主要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辖区治安状 况调研分析,组织开展培训等。 3.人员工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事业编制人 员标准进行确定;中心人员(包含派驻人员,不含协勤人 员)法定节假日、周末值班补贴,按照当地标准予以计算。 (二)区市县(先导区)级综治中心经费保障 1.办公经费。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列支拨付,用于 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开展。 2.工作经费。按照当地综治工作经费 30%的标准单独 列支拨付。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组织开展平安志愿者 活动,奖励优秀志愿者,开展辖区治安状况调研分析,组织 开展培训等。 3.人员工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事业编制人 员标准进行确定;中心人员(包含派驻人员,不含协勤人 16 员)法定节假日、周末值班补贴,按照当地标准予以计算; 协勤人员工资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工资挂钩。 (三)乡级综治中心经费保障 1.办公经费。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列支拨付,用于 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开展。 2.工作经费。综治、信访、安监、维稳、防范等经费 合并纳入综治中心经费统筹使用。 3.人员工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事业编制人 员标准进行确定,中心人员(包含派驻人员,不含协勤人 员)法定节假日、周末值班补贴,按照当地标准予以计算; 协勤人员工资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工资挂钩。 (四)村级综治中心经费保障 1.办公经费。按照当地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统筹 列支拨付,保障综治中心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日常工作顺 利开展。 2.工作经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 村(社区)综治、信访、安监、维稳、防范等经费合并纳入 综治中心经费统筹使用,将部分能够在村(社区)实现的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向(村)社区投放,同时给予适当的补 助。 3.人员工资。人员工资按照当地相应编制人员标准进 行确定,中心人员(包含派驻人员,不含协勤人员)法定节 17 假日、周末值班补贴,按照当地标准予以计算;协勤人员工 资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勤人员工资挂钩。 十、综治中心工作机制 (一)综治中心协调联动机制 1.情况报告制度 1.1 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向综 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工作中排查掌握的不稳定因素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 综治中心应当定期向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 府及综治委报告本地区综治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 问题等 1.3 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当随时向一 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报告,并及时续报进 展情况。 2.网格化管理制度 2.1 全面开展网格内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采集,及时 掌握网格内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危险物品情况, 定期开展治安检查,认真做好网格内消防安全情况的统计、 上报。 2.2 网格员每天对网格内主要路街、楼院和主要场所进 行不少于 2 次的巡查,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协调处理居民 诉求,及时发现网格内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工作流 18 程立即上报。 2.3 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等重点人员走访不 少于 1 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述人员的帮教、稳控和政 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3.协作配合制度 3.1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当各司 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由综治 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 3.2 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中心所属各部门及进驻单位人员 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 重要事项,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议定 事项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报同级党委、政府。 3.3 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排人员 24 小时备勤,遇到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相 关单位进驻人员协助工作,依法妥善处置。 (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 1.分析研判制度 1.1 每天关注综治信息系统更新动态并予以记录并汇总, 对各级综治中心工作情况进行分析。 1.2 负责分析辖区治安形势,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和工 作对策。 19 1.3 分析发掘历史数据中存在的关联和趋势,并分析潜 在原因和条件,提出解决和应用方案。 2.工作调研制度 2.1 综治中心定期到下级综治中心和相关地区进行例行 调研,结合数据分析实地了解工作情况。 2.2 综治中心每年度结合数据分析和辖区实际,确定专 题调研题目,进行细致研究,报上级综治中心、和同级综治 办、党委政府。 (三)日常管理机制 1.首问责任制度 1.1 凡来人、来电办事、咨询或投诉时,第一个接触服 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 同时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1.2 服务对象前来办理有关事项或咨询有关政策、业务 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及时办理;不属于 自己职责范围以内的,应主动告知并引导服务对象完成责任 的交接和服务衔接。 1.3 首问责任制度的责任追究,各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首问责任制负领导责任;对于违 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安全管理制度 2.1 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综治中心人员要加强安全宣 20 传,加强法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 束、自我防范的能力。 2.2 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综治中心所有网络运行、视频 存储、信息使用等都要符合信息安全管理、保密安全管理等 规定,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2.3 综治中心公章、档案、财务、保密等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实施,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 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核评价制度 3.1 各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 建设)考核评价。 3.2 各级综治中心负责指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 3.3 各级综治中心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 责任制。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