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2020-A03-102 七一 E 空间 “七一 E 空间” 中山市互联网行业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运营合同书 甲方:中山市网信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广东端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65041536F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七一 E 空间”中山市互联网行业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运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守。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七一 E 空间”中山市互联网行业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运营 2、项目内容:乙方为该项目的 平台搭建运营 单位,负责对 云平台进行设计规划、 建设、运营等;甲方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及协助工作。 3、合同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担任甲方上述项目的设计兼制作,应甲方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1、本项目云平台展示设计; 2、本项目云平台建设; 3、本项目云平台运营。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贰拾叁万元整 (¥230,000.00)。该费用包括物料设计费、平台建设费、运营费、税费等因乙方实施 服务内容所产生的费用(见附件)。除甲方对本合同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导致乙 方工作量增加或者减少外,本合同总价款不作调整。 2、甲方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 本项目建设运营期为三年,项目费用按照三年完工验收合格后收取相应的费用: 1) 第一年建设运营服务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款发票(☑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0 个工作日以内,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合同全款项,即人民 币捌万元整(¥80000.00)。 2) 第二年建设运营服务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款发票(☑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0 个工作日以内,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合同全款项,即人民 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3) 第三年建设运营服务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款发票(☑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0 个工作日以内,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合同全款项,即人民 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3、本合同所有款项,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付至乙方如下收款账户: 1 DM2020-A03-102 七一 E 空间 户名:广东端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7803520987025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建议或者意见并决 定最终执行的建设运营方案。 2、监督乙方执行最终的建设运营方案。 3、按期足额支付服务费用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协助乙方实施建设运营方案,向乙方提供需要由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片、视频 等素材或者协助乙方拍摄制作图片、视频等素材。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 、 合法、有效,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要求等情况。 5、安排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因甲方原因产生的突发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2、负责建设运营方案、项目服务清单、项目执行方案等的制作和实施。 3、指派专人负责就建设运营方案、项目服务清单、平台系统突发情况及紧急事务 处理等事项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 工作时限 1、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建设运营方案后 7 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 者建议,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的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后 5 日内完成修改并送甲方审核。建 设运营方案定稿工作应最迟在本合同签署后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方均有权拒绝 对方任何非书面形式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2、建设运营方案定稿后,甲方需要修改建设运营方案或者增加、减少服务内容的, 应最迟在乙方对建设运营方案投入制作前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积极协助乙方修 改、完善及定稿建设运营方案。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方案或者增加、减少项目 内容的申请致使乙方没有充足时间修改、完善方案导致运营方案未达预期效果的全部责 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 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往来通知、往来文件,以及 建设运营方案的交接、物料的验收、验收、沟通协调等工作均由双方指定的下述项目负 责人负责对接: (1)甲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严时金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新村大街 2 号综合楼 5 层 联系电话:18933311893 电子邮箱:yanshjin@duanmei.com 2 DM2020-A03-102 七一 E 空间 2、甲、乙双方确认已授予项目负责人必要的权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 人所签署的文件均代表各自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或者拒绝 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争议解决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对方有关的 商业信息及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或者利用该等信息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经营与保密信息披露方业务 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2、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技术指标、图纸、 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 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付款的,应当按照迟延付款总金额每 日千分之 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甲方迟延付款导致乙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 的全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当赔偿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云平台设计、建设、运营未能正常执行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 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任何补充约定或者对本合同相 关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记载方可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活动结束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山市网信办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乙方:广东端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月 日 日期: 年 月 3 日 DM2020-A03-102 七一 E 空间 附件: 序号 类别 金额(元/年) 名称 第一年 1 虚拟场景管理功能 2 场景图文管理功能 3 4 VR 系统功能使用 场景音频管理功能 系统基础框架功能 6 虚拟现实互动功能 7 场景空间和内容策划 8 场景空间建模 9 场景空间设计 50000.00 50000.00 20000.00 20000.00 / 5000.00 5000.00 30000.00 / / 30000.00 / 场景图文内容设计制 20000.00 作 11 场景音频内容制作 12 场景视频内容制作 13 虚拟现实互动内容更 新 14 第三年 场景视频管理功能 5 10 VR 场景内容维护更新 第二年 云平台 VI 设计 合计: 80,000.00 75,000.00 75,000.0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