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设备管理…………………………………… 1 第三章 安全管理…………………………………… 2 第四章 职责任务…………………………………… 3 第五章 工作流程…………………………………… 4 第六章 考核奖惩…………………………………… 5 第七章 工作保障…………………………………… 6 第八章 附 则 ……………………………………… 7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维护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8 二、街道综治办工作职责…………………………… 8 三、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9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区级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1 二、街道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2 三、社区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2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工作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一、综治信息系统电脑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14 二、综治信息系统手机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14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6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要求…………………………… 16 -1- 第三章 考评方法…………………………………… 21 第四章 附则………………………………………… 21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22 二、督查通报制度…………………………………… 22 三、培训制度………………………………………… 23 四、保密制度………………………………………… 23 关于加快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4 二、建设原则………………………………………… 24 三、功能架构………………………………………… 25 四、数据采集运用…………………………………… 25 五、工作要求………………………………………… 26 -2-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综治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 使用和确保运行安全,充分发挥系统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系统包含综治工作基础信息、日常工作、办 公系统、统计研判、考核评比等内容,是进行信息收集汇总、 整理报送、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分流处置的技术操控系统, 是各级综治组织信息数据处理、工作监控落实的中枢,区、 街道、社区综治办必须依托本系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系统的主管部门为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 、 区信息中心,责任部门为街道、社区综治办和区相关综治成 员单位。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系统所有使用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五条 本系统终端分为固定 PC 终端(电脑)和移动终 端(手机)。各级综治办配备固定 PC 终端(电脑),各级综 治干部、综治社工配备移动终端(手机)。移动终端可另配手 机,也可在自有手机(联通公司除外)中安装南京市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息化系统移动终端应用软件(APP),简称“南京 综治”。 -3- 第六条 系统的服务器、专网铺设、移动终端(手机)的 招标采购和技术保障由区信息中心负责,移动终端的配发及售 后服务由区电信分公司负责。 第七条 PC 终端(电脑)、移动终端(手机)的使用单 位及个人负有日常保管维护责任,实行专岗、专人、专用,不 得混用、串用、转借他人。移动终端的监管由街道综治办负责 落实,区综治办抽查督导。 第八条 如 PC 终端(电脑)、移动终端(手机)持有 人发生调离、辞职等职位变动情况,所属综治办应及时收回, 及时调配给新接任工作人员,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对于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业 务应用程序,系统用户必须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认证方可访 问。设置使用权限,上级用户可以调阅查看下级数据信息, 但不得修改。本级用户只负责本辖区的数据信息,不可调阅 查看、修改其它辖区数据信息。 第十条 系统操作专用电脑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 信息网络,不得擅自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做好系统操作 专用电脑及移动终端的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 第十一条 每个使用终端(成员单位、街道、社区)应 明确专人管理操作维护,并与之签订系统应用安全保密协 议,管理员名单报区综治办备案,管理员如有变动,须及时 书面上报上一级综治办。 第十二条 每个使用终端(区、街道、社区)拥有一套 -4- 专属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专职管理员掌握,未经许可 不得透露他人,如有外泄或移动终端(手机)丢失情况应及 时报告,否则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管理员承担。 第四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三条 社区移动终端使用者主要为社区综治社工 和网格员,负责统筹收集、汇总梳理网格情况,按照每日必 办、有事必报、及知及报的原则,根据移动终端设置的模块 向社区信息系统报送相关内容;信息基本格式包含时间、地 点、人员、事件、处置措施或建议等,同时附上相关照片或 视频,保证信息的规范完整。 第十四条 社区综治办及信息系统管理员通过本级系 统,围绕社区“五有五无”创建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送、 反馈和管理,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督促信息员切实履行职 责,落实日常巡查、专项巡查、走访登记等工作;指导网格 员手持终端的操作使用,规范信息内容格式、提高信息数量 质量;协助上级做好信息员选配、替补及手持终端的管理移 交、密码更新等工作;建立综治基础工作电子台账。 第十五条 街道综治办及系统管理员根据社区上报信 息和本级工作情况做好基础信息、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办 公系统的录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综治信息采集、梳理、研 判、报送、处置、归档等工作,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 领导报送重要信息专报;协助做好信息员的选配、培训、报 备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电信部门做好信息员手持终端统一 登记、配发、监管、移交及技术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综治信 -5- 息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区综治办及系统管理员在做好常规业务工 作的同时,主要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数据,实现数 据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 析研判,向领导编报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传达领导指示、 工作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协调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的困难和 问题;做好各级管理员、信息员的备案管理和部门之间工作 的衔接。 第十七条 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提供各类基础数 据,为各级综治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各级综治 组织在工作中有义务核实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并通过信息系 统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共同维护好综治信息系统数据 库。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上下级综治办之间(包含领导与下属之间) 办理事项在系统上的流转原则是:谁发起、谁办结,流转过 程中可以反复下达或上报,直至事项完成办结。 第十九条 上级综治办向下级综治办(包含综治办领导 向下属)分派任务须通过系统完成,同时系统向相应接受对 象发出手机提醒。紧急任务可先口头下达,同时尽快录入系 统。分派事项须明确完成时限,以便考核评价。非通过系统 分派的任务,下级综治办有权不执行,也不能纳入考核。 第二十条 下级综治办向上级综治办(包含下属向综治 办领导)的报告、请示以及求助,须通过系统完成,同时系 -6- 统向接受对象发出手机提醒。紧急事项可先口头上报,同时 尽快录入系统。请示、求助事项须明确落实时限,以便上级 机关监督考核。非通过系统上报的请示、求助事项,上级综 治办有权不予办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综治办向相关职能部门分派的任务 和发出的事项,须明确落实时限,在系统没有互联互通的情 况下,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完成,同时尽快录入系统。 接受部门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反馈相关综治办,相关综治办须 迅速将落实情况录入系统,以便上级机关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类分派任务和请示、求助事项应在规定 时限内完成,时限原则参考南京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标准,根据紧急程度,由区综治办进行设定。 第二十三条 本系统与“大联勤”系统实行互联互通, 建立任务分派和事项交办机制,两个系统之间可以相互分派 任务和交办事项,实现相关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四条 除涉密信息外,各类通知、文件收发、信 息简报、计划总结、经验交流等,一律通过系统进行流转; 各类会议、工作、活动等相关信息要及时记录到系统;各项 工作记录和相关数据一律通过系统查看。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级综治办须在每月初对系统记录的基 层综治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和职能部门提供的工作 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统计工作进度和工作结果, 分析综治形势和工作现状,研判发展趋势、制定应对措施。 -7- 第二十六条 各项考评工作全部通过系统进行,日常考 核以工作过程、工作结果等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的核实为主,确保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各级管理员、 信息员的系统登录、公文签收、事项办理、数据录入、数据 质量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 系统运行良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效 明显、群众安全感位居全区前列的街道、社区,区综治办将 实行“以奖代补”,在评先选优方面予以优先。 第二十八条 区综治办每月将进行网上督查,发现迟 报、漏报的扣除当月该项考核相应评分。对可能引发特大、 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迟报、虚报、瞒报和 漏报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 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对相关责任单 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警告:不按要求配备 管理员、信息员,不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职责的;违反保密 制度发生泄密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带来工作损失的;系统运 行维护、技术支撑保障不力,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 第三十条 将本系统运行考核纳入对成员单位、街道、 社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三十一条 各级综治办主任为本系统建设、运维、应用、 推广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二条 综治专网、PC 终端、移动终端使用维护费 -8- 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于自有手机安装“南京综治”应用软件 开展工作的,可适当给予流量费用补助。 第三十三条 各级综治办须建立健全系统运维队伍,配备 1-2 名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系统硬件的维护,保证系统设备 完好;负责应用软件运行的监管,保证各级网络畅通;负责相 关权限的设置,保证系统应用的安全。 第三十四条 各级综治办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须建立协 调合作机制和会商会办制度,实现数据共享,共同考核评比。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区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维护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完善区级基础信息模块。 2、按照事件处理流程,处理本级的待办事件。 3、实时做好系统相关模块信息的变更 4、做好区级办公模块的及时更新。 5、利用系统数据对全区的治安稳定情况开展分析研判,供 领导决策。 6、指导、督查成员单位、街道、社区正确规范使用系统并 进行考核评估。 7、每月对辖区各单位信息录入和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通 报。 8、定期组织信息系统使用培训。 9、做好与大联勤平台的衔接工作。 10、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平台规范应用。 11、组织开展平台应用考核评比表彰活动。 12、做好手机移动终端的管理 13、组织开展全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考核。 14、对系统进行及时管理和维护。 二、街道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更新完善街道级基础信息模块。 - 10 - 2、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治安设施、重点人员、重点区 域等模块信息的新增。 3、实时做好系统相关模块信息的跟进维护。 4、按流程实时上报信息,及时处理待办事件。 5、做好街道级办公模块的及时更新。 6、利用系统数据对本街道的治安稳定情况开展分析研判。 7、指导、督查社区正确规范使用系统,定期对辖区各单位 进行考核评估。 8、督促指导网格服务管理。 9、做好手机移动终端运用和监管。 10、及时做好对新任工作人员系统使用培训指导。 11、及时上报备案操作人员变动情况,并督促做好交接工作。 12、与所有终端使用人签订系统应用安全保密协议,做好上 下工作衔接。 13、组织开展全街综治信息系统应用考核。 14、负责做好综治信息系统维护更新。 三、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完善社区级基础信息模块。 2、实时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治安设施、重点人员、重 点区域等模块信息的新增。 3、实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时处理待办事件。 4、做好社区办公模块的及时更新。 - 11 - 5、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制度。 6、督促做好每日必办事项。 7、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 8、对本社区的治安稳定情况开展分析研判。 9、做好网格信息收集汇总上传工作 10、做好电脑和手机终端的应用维护。 11、负责做好人员变动交接工作,及时上报备案变动情况。 - 12 -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区级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做好区级基础信息模块内容录入。 2、按照事件处理流程图,处理本单位的待办事件。 3、做好区级办公模块日常工作。 4、汇总系统数据,为全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情况分析研判提 供依据。 5、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街道、社区正确规范使用系统, 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6、每月汇总全区各单位信息录入和系统使用情况,为通报 提供依据。 7、做好信息系统使用再培训。 8、对系统进行及时管理和维护,及时提醒其他单位完成待 办事项。 9、督促基层做好系统维护。 10、做好信息系统使用典型示范总结工作。 11、积极协调做好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考核工作。 做好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街道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做好街道级基础信息模块内容录入。 2、督促社区及时完成待办事项。 - 13 - 3、实时做好系统相关模块信息的新增、变更。 4、及时上报和处理待办事件。 5、及时做好办公模块电子文件处理。 6、实时汇总系统数据,为本地的社会治安稳定情况分析研 判提供依据。 7、指导、督查社区正确规范使用系统,及时发现上报问题 及建议。 8、积极参加信息系统再培训。 9、为基层人员及时提供培训指导。 10、做好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11、基层操作人员如发生变动,要及时报告备案。 12、及时做好系统管理维护。 13、协助做好全街道综治系统建设应用考核工作。 三、社区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1、做好社区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模块内容录入。 2、实时做好系统相关模块信息的新增、变更。 3、及时处理待办事件。 4、做好信息平台日常维护。 5、新增服务记录。 6、严格按保密协议要求,做好系统信息安全的保密工作。 7、及时做好手机终端使用人等相关信息变更上报备案工作。 8、及时收集网格信息。 - 14 - 9 $3U$U$g?bg?1?? 0? ili?vi??l? 12 -15-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工作 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一、综治信息系统电脑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1、接入综治信息系统的电脑要专人专机,在日常使用时, 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电脑的使用人员要把个人信 息报区综治办。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将变动人员信息上报区综 治办备案。 2、为便于信息的上通下达,电脑在上班时间内要和综治 信息平台处于联接状态,并确保随时有人操作。 3、专用电脑要注意安全保密,不得下载、安装、运行与 综治信息系统无关的内容。 4、各单位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不得随意更改 电脑 IP 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5、电脑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区综治信息管理员或 区信息中心(擎天公司)取得联系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二、综治信息系统手机终端使用注意事项 1、工作手机的使用者为该装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对手机的日常维护、使用、报修、保密、管理工作。 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综治信息系统手机工作终端应 保证电量充足,须 24 小时开机,保障通信畅通,禁止随意关 - 16 - 机。 3、综治信息系统手机工作终端若因在本月度内欠费被停 机,应由使用者及时缴纳话费于 24 小时内开通。(欠费为每 月超出包月费用外的通讯费)。 4、若综治信息系统手机工作终端手机丢失,应在 24 小时 内向综治部门逐级报告,及时申报办理购机、电信 SIM 卡并 开通(购机费用自理)。 5、手机发生故障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上级综治部 门或电信部门报告,电信部门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期间告知其 他联络方式。 6、使用者调离或者离职时应逐级上报,街道负责办理辖 区内综治信息系统工作终端手机移交手续,并报区综治办备 案。 7、手机终端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电信公 司负责联系产品公司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维修费用 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8、工作人员使用的综治信息系统手机终端由区综治办统 一管理。使用者应自觉节约通话、流量等费用,区综治办只提 供套餐费用,超出套餐业务的费用由使用者自理。 - 17 -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应用 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综治信息系统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综治工 作信息化水平,以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为导向,以流程动态管理为关键,以提升应用能力、有效服务 决策和服务实践为目标,尽快实现信息数据网上传输、事件办 理网上流转、工作任务网上督查、分析研判网上实施、基础信 息网上查询、公文处理网上运作、待办事项网上提醒、工作绩 效网上评估、台帐资料网上留存,全面推进浦口综治和平安建 设工作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是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综治 办)及信息系统管理员履行综治信息系统规范操作职责及应用 开展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考评结果,作为评选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和“综治信息系统优秀管理员”重要依据。 第四条 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和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实施。 第五条 具体考评情况按比例计入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 年度总体目标考核工作体系中。 - 18 -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 基础建设(14 分) 1、建立保障体制。各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综治信 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规范、高效开展,1 分;每 一部 PC 或手机终端都要明确专人,做到有专人负责信息平 台的信息录入及日常维护工作,1 分。(2 分)。 2、开展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平台培训, 1 分;同时各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平台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和 经常性的指导,不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1 分。(2 分) 3、开展高效应用。积极使用综治信息系统,各单位领 导成员要带头推动,1 分;实现各层级的信息传输、数据交 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平台在工作中的实际应用,1 分。 (2 分) 4、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街道要明确辖区各社区平台 工作责任,1分;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平台工作规范化、制 度化、常态化,2分。(3 分) 5、数据录入情况。数据录入做到完整性、规范性、准 确性、及时性,各1分;附件上传图文并茂,1分。(5 分) 第七条 基础信息(16 分) 1、综治机构和工作人员:街道综治委(办)机构和工作 人员信息录入完整,0·5分;机构简介规范,工作人员信息 维护及时,0·5分。(1 分) 2、群防群治组织:街道、社区专职巡防队伍,平安志愿 - 19 - 者队伍按要求配备到位,队伍人员信息录入完整,开展活动记 录真实。(1 分) 3、服务对象:规范录入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 人员、重点问题青少年、影响平安稳定的艾滋病人、重点上访 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影响平安稳定的吸毒人员、邪教 人员等 8 类服务对象,少一个扣0·1分;按相关要求建立帮 教小组,无帮教组织一个扣0·5分。(4 分) 4、治安设施录入齐全,每月按时完成巡检,少一次扣0·1 分。(1 分) 5、网格化建设:街道、社区网格科学划分,一长四员录 入完整,少一个扣0·1分。(1 分) 6、小区信息、社会单位、社会组织安要求录入准确、完 整,各1分。(3 分) 7、治安案件及时分析。(2 分) 8、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信息及时做好衔接,并做 好更新维护工作,做到信息要素齐全。(3 分) 第八条 日常办公(12 分) 1、工作活动记录客观真实,按功能要求每月不少于 10 条,少一条扣 0·5 分。(5 分) 2、公文上传下达、材料报送采用实行网上流转,发送和 接受文件规范、及时,公文材料未在平台流转、发送和未按工 作流程办理的或超时收文每次扣 0·5 分,共 3 分;做到与专项 - 20 - 工作关联,1 分;并有附件上传,1 分。(5 分) 3、计划总结上传及时规范,1 分;经验得到交流推广, 1 分。(2 分) 第九条 业务工作(28 分) 1、PC 和手机各终端信息员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及时查 看信息,办理每日必办,录入、更新相关数据,2 分;每日必 办准确到位,少一部移动终端未登录扣 0·2 分,共 2 分。(4 分) 2、巡逻线路定义名称准确,0·5 分;巡逻人员、时间明 确,巡逻记录规范完整,1·5 分。(2 分) 3、组织社区综治专干和专兼职网格员通过 PC 和手机终 端对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做到实时上报,街道系统管理员及时受 理各类矛盾纠纷事件并进行上报、分流交办,2 分;及时排查 上报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 95%以上,2分;对上 级流转交办、督办的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人重点组织化解, 同时将化解结果按要求上传综治信息系统,做到录入及时规 范,2 分。对于上报与交办事项没有及时反馈的,每发现一次 扣 1 分。对发生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之前没有及时在系统录 入、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6 分) 4、服务对象工作记录和集体活动,按各类服务对象帮教 要求开展,做到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三明确,确保 对各类重点人员服务全覆盖,少一次扣 0·2 分,共 2 分;并及 - 21 - 时完整录入平台,服务率达 100%,低一个点扣 0·2 分,共 2 分。(4 分) 5、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上报,2 分; 对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之前没有及时在系统录 入、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有效稳控化解,处置措施明 确,2 分。(4 分) 6、组织协调开展治安突出问题、治安重点区域、公共安 全突出问题、公共安全重点区域排查,及时登记、处理和上报, 1 分;明确整治措施,取得整治效果,2 分;并按功能指南要 求在平台记录整治信息,1 分。(4 分) 7、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并及时规范录入信息系统。(2分) 8、社会组织活动及时动态录入;专项工作按时完成并 上传。(2 分) 第十条 实战应用 (27 分) 1、问题研判规范高效。依托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和社 区综治办,结合综治信息系统内的各类数据,准确、及时和完 整掌握辖区内涉稳情况,2 分;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问题进行 预测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对相关相关问题作 出预警,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办报送辖区内重大案(事) 件、重大矛盾纠纷,2 分;排查梳理、研判预测可能影响社会 稳定的不安定因素的隐患苗头,制定预案和风险化解措施,对 - 22 - 涉稳突出问题等及时上报,2 分;对可防性案件每月进行分析 研判,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与社区和单位联动, 3 分。(9 分) 2、充分发挥系统作用。运用综治信息系统充分整合区域 综治维稳资源力量和信息数据,消除部门间信息“壁垒”,形 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综治信息链,使三级平台真正贯通起 来、部门职能整合起来、人员力量聚合起来,对系统内各类事 项,2 分;实行督查督办、限时办结,2 分;做到工作机制、 工作流程规范,2 分。(6 分) 3、抓好系统综合运用。手机移动终端熟练运用,每日登 录必办事项,24 小时开机在岗,每项 1 分,共 3 分;与三级 平台串联、各类数据共享,三级平台运用各项工作流程熟悉、 运用规范,部门协作有力、关联事项清晰,每项 1 分,共 3 分;结合实际,做好与大联勤指挥平台对接运用,操作流程熟 悉,形成工作合力,3 分。(9 分) 4、开展典型案例评比。年度开展综治信息系统应用典型 案例评比表彰活动,对获奖案例给与奖励,促进系统信息规范 有效运行。(3 分) 第十一条 安全保密。(3 分) 强化日常安全检查,与终端使用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做 好终端账号和密码保密、防盗工作;如有外泄和手机丢失情况 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需向有关单位 - 23 - 提供相关信息,应经上级综治办批准并做好登记。违反上述规 定的,有一项扣 1 分。 第三章 考评方法 第十二条 区综治办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网上抽查和实地检 查、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统 一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各街道综治办参照本办法,制定考核细则,每 半年要对社区组织一次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综治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 施行。 - 24 - 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交流本月工作开展情 况、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事项等。 2、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学习信息系统相关要 求。 3、对全区本月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 指导、督查基层单位和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4、根据上级和本区实际,研究部署下月工作。 二、督查通报制度 1、督查内容: 一是首页待办事项完成情况; 二是各模块信息数据录入和服务情况; 三是各类事项上报、办理和反馈情况; 四是手机终端运用情况; 五是系统安全保密执行情况; 六是公文签收、流转情况; 七是各模块实际运用情况; 八是工作活动记录和分析研判情况。 - 25 - 2、督查方式: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网上抽查与实地 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3、将督查情况每月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三、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面、系统操作、工作职责、网 络安全等。 2、每年举办 2 次培训,区负责对各街道综治信息系统管 理员的培训,各街道负责对社区综治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培训。 管理员如有变动,及时组织岗前培训。 四、保密制度 1、综治信息系统做到专人管理、专线连接、专机专用。 2、妥善保管登录帐号与密码,不得外传。 3、不得随意委托他人管理维护系统。 4、不得随意外传系统个人隐私、涉稳信息。 5、不得随意拷贝、复制、摘抄、留存综治信息系统内个 人隐私、涉稳信息。 6、所有终端使用人都要签订保密协议。 - 26 - 关于加快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综治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综治工作 信息化水平,促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实现新的提升,按照省 市部署要求,现就我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围绕业务规范化、工作扁 平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精细化、监督智能化,加快形成全面 覆盖、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综治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基础信 息网上采集、办事服务网上流转、工作过程网上监督、目标责 任网上考核,着力形成综治工作“基础信息在线维护、工作任 务互联互通、工作过程动态跟踪、工作数据相互共享”的模式, 使综治信息平台真正成为平安建设的助推器、社会治安的晴雨 表、维护稳定的调度室、日常工作的好助手,全面提升综治工 作和平安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设目标:力争用二年 左右的时间,全面建成全区综治信息系统。2014 年底前,区、 街道、社区基本完成综治信息系统建设。2015 年底前,实现 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所有社区以网格为单位使用移动 信息终端进行登录上传。2016 年全区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共 用、及时准确、实战高效的综治信息系统。 二、建设原则 1、理念一致、功能协调的原则。全区综治信息平台建设 要与加强和创新综治工作、深化平安浦口建设的工作方向相一 致,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由区综治委牵头建设,各级授权使 用,融基础信息、日常办公、业务处理、安全保密等功能为一 - 27 - 体。 2、结构统一、资源共享的原则。信息平台上下对接,根 据授权资源共享,实行自上而下,分级授权使用、垂直管理。 3、实用方便、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实用易用,维护方 便,操作简便,实现信息应用、传输一体化、网络化、安全化。 三、功能架构 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浦口实际,综治信息平台的总 体架构为:一个网络,即在区政务内网布建统一的综治信息系 统。二个渠道,即信息数据来自于全区各街道、社区和综治相 关职能部门两个渠道。三个层面,即信息系统主要有网络层、 应用层、数据层三个层面。四级应用,即形成从区、街道、社 区到基础网格的四级应用体系。五大要素,即信息数据由“人、 地、事、物、组织”等社会治理五大要素所集成。十大功能, 即展现综治工作的基本情况、规范基层综治工作的内容、对综 治工作的实时提醒和全程管理、对工作进程实时监控、信息资 源共享对比、形成工作电子台账、网上工作绩效考核和统计分 析研判、实现综治办与联勤指挥分中心工作流转。 四、数据采集运用 各级在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中,要认真做好终端管理、 信息采集、数据整合等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确保全区综治信息系统发挥应有效用。要确定运用对象,明确 系统管理员。街道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专职工作人员、政 法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和各社区综治办主任配置使用 PC 终端,社区综治社工、网格员配置移动终端,使用手机账 号。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明确网格员采集上报综治 信息的职责,及时采集上传基础信息,实时反映社情民意。要 - 28 - 强化数据整合;各社区要按照规定,采取依托部门信息系统整 体导入与基层信息人员补充录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做好信息 数据整合工作;日常动态的人、事、物、地、组织等数据及时 录入,每月与相关部门导入的信息进行比对。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区综治信息平台建设是整体性、创 新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对信息平台建设的领导, 区综治委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赵德本为组长的 综治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治 办。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 组,加强对综治信息平台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 协调解决建设和使用中的重要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 程,作为平安浦口建设的重点项目来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 势,主动研究、主动配合、主动担当、全力组织实施,确保综 治信息系统建设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要强化工作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综治信息系 统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创新工程重点项目,将综治专网使用费和 手机(移动终端)的购置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综治信 息系统建设工作需要。区综治办将根据开展工作情况,采取以 奖代补措施,以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同时,全力做好服务保 障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建立浦口综治信息平台 QQ 和微 信交流群,将各街道、社区综治信息平台管理员、综治信息员、 - 29 - 综治办人员、电信、擎天公司工作人员加入 QQ 和微信群, 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通报情况。 三要确保信息安全。各街道、社区要按照“专机、专人” 要求,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 保密责任制,切实保障综治信息安全,确保不发生网络信息安 全事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对网络数据的安全管理,对 擅自导出数据、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 导的责任。 四要健全工作制度。各级要加强对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的日 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将综治信息化建设纳入 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分析研判、人员管理、业务培 训、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区综治 办将对各街道推进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年 终综治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先进典型要进行推广, 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培 育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典型和亮点,加大推广力度,实现点 上突破、面上铺开,推动全区综治信息系统向纵深发展。 附:浦口区综治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浦口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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