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通知 赤峰市委组织部: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 15 督导组将于 10 月底左右到 我区开展“回头看”。为切实抓好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 们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 15 督导组第一阶段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内党办发电 〔2019〕12 号)、《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 15 督导组整改问 题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方案》(白头〔2019〕—4)、《中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内党办发电〔2019〕16 号)要求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下沉工作组形成的各盟 市督导报告,就涉及你市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反馈你们, 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 2018 年换届后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嘎查村“两 委”成员清理和补充问题 你市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嘎查村“两委”成员 209 人,已 清理 200 人,同步补齐配强 172 人,有 9 人未清理、28 人未 补齐。请你市按照以下要求抓好整改。 —1— 1. 加快清理补齐进度。对尚未清理或未补齐的 37 人,按 照整改要求,务必于 9 月 30 日前全部清理,并通过上级选派、 组织任命、依法补选等措施,及时补齐配强。 2. 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对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审核查出的正 在立案审查人员,要指定专人定期跟踪案件进展,对最终宣判 确定的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嘎查村干部及时清理并补齐配强。 3. 强化部门沟通协调。要加大与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 沟通协调力度,对新发生的受到刑事处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中打击处理的涉黑涉恶和存在“村霸”等问题的嘎查村干部, 要立即纳入清理范围,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4. 压实部门联审机制。除上述原因外,未按要求做实做细 旗县(市、区)联审机制,再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干部 的,将追究相关联审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二、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的涉及组织部 门整改的有关问题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中央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的三个《整改方案》和中央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下沉组反馈你市的督导报告,经梳理,督导组对 全区反馈的问题涉及你市的整改任务共性的有 15 条、个性的 有 4 条(详见附件 1),下沉组对你市反馈问题有 5 条(详见 附件 2)。请你市按照以下要求抓好整改。 —2— 1. 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工作形势,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 发的三个《整改方案》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沉组反馈你 市的督导报告,进一步梳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提 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立 行立改、真抓实改、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 2. 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组织部长要履行 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分管副部长承担具体责任人职责,进一步 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 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工作重视 不够、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罪责 问责。 3. 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半月调度,请 认真对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 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部办字﹝2019﹞7 号)要求, 每月 10 日、25 日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 3)、嘎查村“两委”成员联审情况 进度表(附件 4),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附件:1.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全区反馈问题清 单 —3— 2.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赤峰市反馈问题 清单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 4.嘎查村“两委”成员联审情况进度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 对全区反馈问题清单 一、共性问题 (一)组织部门牵头任务 1.有的地方、部门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 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透不到位。 2.有些部门扫黑除恶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不够。 3.有的线索主动摸排不够有力,线索核查质效不高。 4.去年换届时,通过“两联审”共取消 2743 名候选人资格, —4— 今年初“回头看”中,又审查出 505 名不宜担任现职的嘎查村 “两委”成员。 5.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彻底。 (二)组织部门参与任务 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峻性、复杂性认 识不足,推动力度不大。 2.“一案三查”不同步。 3.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不够紧。截至 6 月 1 日,全 自治区公安机关收到涉及“村霸”和把持基层政权黑恶势力线索 分别占线索总量的 22.2%和 11.9%,但各盟市旗县查处的情 况与之形成较大反差。 4.一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扫黑除恶不主动。 5.不少群众反映嘎查村”两委”干部敲诈勒索村民、侵占集 体土地。 6. 全 区 1.1 万 个 嘎 查 村 , 集 体 收 入 低 于 5 万 元 的 占 52%,低于 1 万元的有 704 个。 7.总部设在美国、以日本人和韩国人为主的邪教组织“耶 和华见证人”在一些农牧区渗透活动比较活跃,去年以来全区 排查出 55 名日韩外籍传教人员。 8.不少扫黑办力量不足,权威不高,协调不畅。 9.对下指导工作不够。 —5— 10.政法队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 二、个性问题 1.近期,赤峰又新发现一批人不宜担任嘎查村“两委”成员。 2.赤峰市涉黑主犯康中,先后担任四任村委会主任,镇党 委认为其能力强,无视他横行乡里的种种劣迹,仍于 2018 年 村“两委”换届时支持其继续参选。 3. 全 区 1.1 万 个 嘎 查 村 , 集 体 收 入 低 于 5 万 元 的 占 52%,低于 1 万元的有 704 个。赤峰等地问题较为突出。 4.赤峰市集体经济收入 5 万元以下的占 56%,有 118 个 嘎查村集体收入在 1 万元以下。在克什克腾旗,草牧场的出租 出售、资源补偿及对口帮扶资金成为嘎查村集体经济主要来源, 占比达 77.1%,集体经营占比仅为 8.8%,对“输血式”帮扶过 于依赖,“造血式”发展动力不足。 —6— 附件 2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 对赤峰市反馈问题清单 1. 在 嘎 查 村 “ 两 委 ” 换 届 人 选 把 关 方 面 标 准 执 行 不 严 格 。 2018 年换届时,赤峰市借势借力整顿换届秩序,但是在换届候 选人资格审查中,仍有一些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十不宜”与法律法 规有冲突,损害了部分参选人的被选举权,筛查底气不足,导致把 关不严不实,清理不彻底。第一轮审掉不符合条件候选人 446 —7— 人,但开展“回头看”第二轮联审时,又审出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120 人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6 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第三轮联 审,又排查出近期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12 人,正在进行清理。 2.个别乡镇党委“抓乡促村”办法不多、对村干部管理措施 不硬。比如,督导组深入敖汉旗古鲁板蒿镇康家营子村走访调 查发现,康中涉黑案主犯康中自 2009 年直到 2018 年 10 月案 发,先后担任四届村委会主任。康中曾向镇党委书记表态说:“书 记,您指到哪,我打到哪,百分之百完成任务。”镇党委欣赏其工 作热情高,“是个有能力的人”,忽视了他横行乡里、欺压群众、 敲诈勒索、控制选举(采取软暴力、吃请收买等手段)的种种劣 迹,仍于 2018 年村两委换届时支持其继续作为候选人参选。直 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其涉黑涉恶问题后, 镇党委才进行反思整 改。 3.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细不实、验收把关不严格。虽然 每年都按照不低于 5%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进行 整顿转化,但由于市县两级缺乏对验收标准的统一要求,大部分 嘎查村的转化验收主要靠苏木乡镇党委自行组织开展 ,造成为 按期交账对验收把关不严的现象。一些村党组织经整顿后勉强 脱离“软弱涣散”之列,但转化效果不明显、工作基础不扎实,随 时都有“旧病复发、再添新伤”的可能。比如,松山区太平地镇党 委 2018 年对北波罗胡同村的转化验收,整顿转化成效考核的不 —8— 具体,缺乏针对性,整顿成效停留在加大培训、实行考勤等工作 措施上。比如,红山区西城街道党委对新地村的整顿方案,只针 对受刑事处罚的村干部问题简单列举了整改条目,没有明确强 化组织、建强班子、落实保障等具体整顿措施,目标任务和方 法步骤也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 4.部分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缺少为民办事的能力和 底气,“两委”班子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不足。一些嘎查村 “两委”干部对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热情不高,带领党员群众 发展集体经济方面的动力不足,存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 发展的问题,“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从总体情况看,全市 2059 个嘎查村中,集体经济收入 5 万元以下的还有 1153 个, 占比达到 56%,特别是还有 118 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 万元以下,集体经济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还处于相对薄弱的阶段, 一些嘎查村集体经济刚起步,带动效应不明显,可持续经营性收 入少,集体经济随时有再次“归零”的可能。从收入来源看,对“输 血式”帮扶过于依赖,“造血式”发展动力不足。比如,在克什克腾 旗,荒山、草牧场的出租出售、资源补偿及对口帮扶资金成为 嘎查村集体经济主要来源,占比达 77.1%;固定资产、专业合作 社、土地流转等集体经营占比仅为 8.8%,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 嘎查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5.嘎查村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欠账较大。全市嘎查村干部队 —9— ~on Emmi?m?m?g ma?a? m>?am?mw?wm? IHO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