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一带一路”汽车职业培训合作意向书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缅甸交通部公路运输局 2018.8.6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与缅 甸交通部公路运输局(以下简称“缅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 友好协商,就汽车产业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中方与缅方 愿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就汽车产业领域开展长 期合作。 一、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中国作为缅甸最大的贸易伙伴和亲密邻邦,中方愿意通过 以一汽解放为主导的一汽汽车领域合作,积极帮助缅甸实现更 好更快发展。中国正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 希望中缅合作能让缅甸在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 成就。 中方与缅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缅方进一步完善 汽车产业法规、提升汽车产业规模、提高整体运营效率。能够 帮助中方实现以一汽解放为主导的一汽汽车品牌影响力大幅提 升,并且创造更大的合作空间和价值。 1.3 合作内容与范围 双方在中缅两国开展汽车职业技术培训等合作。 二、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缅甸交通部公路运输局的权利与义务 2.1.1 负责在缅甸宣传推广此次合作。 2.1.2 为双方在缅培训合作提供必要场所及其他支持。 2.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2.1 对缅甸汽车维修服务从业人员给予专业培训指导。 三、意向书附件 本意向书项下的合作项目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 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意向书的附件。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意向书各项条款做为后期项目合作 的基本准则,同样适用于意向书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 意向书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但仅限于具体项目有限 适用。 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项目组织架 构、工作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模式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讨之议 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 附件中签署。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 合作双方在执行项目之前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 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执行本项目而改变。 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技术及著作权由中缅双方共同享有。 双方如就合作过程中的相关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在正式投 稿之前需报对方审查通过。在不影响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对方 不得无故不给予批准。 五、联系方式 本战略合作意向书内的所有通知及联系均应以商业信函、 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缅方指定 联系人: 电 话: 电 邮: 邮寄地址: 中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指定 联系人: 电 话: 电 邮: 邮寄地址: 六、合作期限 本合作意向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如双方在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达成项目合同或相关协议, 本意向书将提前终止。 七、其它 本意向书满后在双方同意下,可作修订或续期。如任何一 方拟终止本意向书,也可提前 3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 本意向书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署方各执一份。 缅方: 中方: 缅甸交通部公路运输局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