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推广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市委大院 授权代表人:王锐 联系邮箱:lywlb2009@163.com 联系电话:13613882848 乙 方:【广东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文化产业大厦 A 座 11 楼 授权代表人:陈惠子 联系邮箱:chenhuizi@bytedance.com 联系电话:15333834432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就甲方 委托乙方进行数据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网络平台为甲方提供数据推广服务,并因此由甲方向 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2.本协议所指的“乙方网络平台”是指包括但不限于: (1)由乙方关联公司运营的、标注名称为“今日头条”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及 对应的域名为“toutiao.com”的移动网站; (2)由乙方关联公司运营的、标注名称为“西瓜视频”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及 对应的域名为“ixigua.com”的移动网站; (3)由乙方关联公司运营的、标注名称为“抖音”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及对应 的域名为“douyin.com”的移动网站; (4)由乙方关联公司运营的、标注名称为“火山小视频”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 1 及对应的域名为“huoshanzhibo.com”的移动网站; (5)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联盟网站或应用程序等相关页面的特定位置。 甲方有权根据需求而选择在前述某个具体的乙方网站上进行数据推广投放。 3.本协议所指的“数据推广”是可能包含以下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结合: (1)信息发布:在乙方网络平台上为甲方以图片、文字或视频、音频形式发 布信息; (2)推介内容发布:由甲方提供描述、介绍或推广的、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 式的内容,并在乙方网络平台发布; (3)链接推广:由甲方提供网络链接地址,并在乙方网络平台发布。乙方网 络平台的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链接跳转到相应网页,甲方应保证跳转链接所指向的 落地页内容及资质的合法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合作期限内,如果本合同金额未能消耗完毕的,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 电子邮件)确认将合作期限顺延至合同金额消耗完毕为止。 第三条 数据推广的内容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数据推广的具体内容及方式双方将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进行约 定。 甲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和授权,提供的发布内容真实、有效、合 法,且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内容素材进 行审查,乙方的审查不代表对甲方提交内容素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因为 甲方提交的内容素材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任何第三方索赔或者处罚的,甲方应 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数据统计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位、发布时 间、浏览量、点击量等)均由乙方统计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保证统计数据的客 观、真实。 第五条 数据推广费用 1.合作总费用 2 甲方承诺本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总费用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 2. 计费方式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推广的具体方式,甲方应以相应的计费方式(包括 CPT,CPM,CPC 等)向乙方结算并支付费用。 3.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如下第【 (2) 】项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数 据推广费用: (1)预付费:甲方应在数据投放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数据推广费用。 (2)后付费:甲方应当在数据投放结束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数据 推广费用。 4.甲方应将数据推广费用支付到如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928493810302 5.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数据推广费用之后开具同等金额发票给甲方。 在本条约定中,乙方可开具的发票项目为: 推广费 (推广费/广告发布费/广 告费)。 甲方为增值税 具的发票种类为: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乙方为甲方开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宣传部 税号: / 地址:/ 电话: /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 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 3 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免责条款: (1)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乙方有权不定期对其网络平台服务 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造成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不 能按计划进行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为保证乙方网络平台正常运行,在必要情况下,乙方需定期或不定期地 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本协议项下的推广内容不能按计划进 行发布,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数据投放后,因计算机、手机等网络终端用户自行对 其网络终端设备进行设置而导致甲方投放的广告无法在该用户的网络终端显示 的,不属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义务的,不 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调整、政府管制、国家政策调整、监管部门审查、恐怖袭 击、黑客攻击、自然灾害、战争、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基础电信业务故障、 服务器故障或者遭受攻击以及病毒入侵等。 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合同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 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 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20 日或在本协议有 效期内累计超过 30 日, 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双方仅需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据实结算。 第八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条款 1. 一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协议所知悉、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信息为对方当事 人的专有信息。未经信息披露相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该专有信息保 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义务需要或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 3.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在其市场推广、名片、文件、网站建设以 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的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4. 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撤销或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 方的约束力。 第九条 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因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 向本协议签订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共产党洛阳市委员会宣传部 乙方:广东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盖章: 日期: 盖章: 年 月 日 日期: 5 年 月 日